未再加工证明如何办理,中国香港未加工证明,中国香港未再加工证明 “未再加工证明”的中文为:“兹证明该证书所列商品在中国香港停留/转运期间未进行任何加工”。英文为“THIS IS TO CERTIFY THAT THE GOODS STATED IN THIS CERTIFICATE HAD NOT BEEN SEBJECTED TO ANY PROCESSING DURING THEIR STAY/TRANSHIPMENT IN HONG KONG”。 中国香港未加工证明是证明货物在中国生产制造,经过中国香港然后再出口到国外,在中国香港停留期间要确保货物没有经过任何加工改造,让外国的客户在目的港可以顺利的清关。 常见需要办理未加工证明的文件: 印尼FORM E产地证、智利FORM F产地证、中韩FTA产地证 办理未再加工证明的有两种形式: 一种是直接拿正本产地证去中国香港中检办理加盖未再加工证明章 另外一种是正本已经寄国外的话,可以写一张说明然后盖未加工证明章。 中国香港未加工证明办理的条件是什么 (1)先在海关(商检局)办理产地证,产地证的信息与提单发票一致 (2)货物在经过中国香港期间,没有经过任何的加工改造。 办理中国香港未加工证明需要什么资料? (1)产地证正本 (2)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(3)INVOICE 办理中国香港未加工证明需要多久? 大概3-5个工作日 ——欢迎咨询未再加工证明,未加工证明还有不了解的可以详谈。